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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天津初级会计职称考后资格审核指南

来源:学好会计网

编辑:冯慧玲

日期:2021-04-20 17:20

【文章概要】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成绩公布后部分省份实行考后资格审核制度,2020年天津市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考后资格审核”即采取考试结束并公布成绩后,再进行报考资格审核的方式,通过会计初级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可以当场领取资格证书。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报考资格审核和发证:

采取考试结束并公布成绩后,再进行报考资格审核的方式。为了方便我市考生,决定将全科合格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和会计初级资格证书发放工作合并进行,通过会计初级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可以当场领取资格证书。具体的报考资格审核和发证时间待人社部将会计初级资格证书制作完成并发到我市后再公布。

报考资格审核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2)高中以上的学历证书(或硕士以上的学位证书)原件;(3)身份证原件。

考试成绩公布后,按照各科目试卷总分60合格标准,各区会计考试管理机构组织开展本区初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工作。按时按要求到指定地点现场提交复核材料。本人因故无法前往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凡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复核材料的合格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逾期和资格复核未通过的人员不予核发证书。

成绩有效期: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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